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06-08
各部门(单位)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,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,按照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京教函〔2020〕166号)要求,启动了2020年度高校科技奖项目的提名工作。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现就有关提名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名方式
市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,经学校批准,由市教委统一提名。各校提名项目数额不限。
二、基本条件
被提名项目(人选)必须符合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附件一)的有关要求。
三、材料报送
1.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(含1套原件),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。
2.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(含1套原件),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。
3.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,如有回避要求,选填。
4.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1套。
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,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,随纸质材料报送。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6月18日(周四)16:00前将交至科技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,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,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。提名书在附件手册中请自行按文件要求填报。附件三中为填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答,供申报人参考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罗笛
联系电话:82099035
科技处办公室:综合楼410
科技处
二○二〇年六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