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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
各部门(单位):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,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,按照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京教函〔2020〕166号)要求,启动了2020年度高校科技奖项目的提名工作。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现就有关提名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名方式

市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,经学校批准,由市教委统一提名。各校提名项目数额不限。

   二、基本条件

被提名项目(人选)必须符合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附件一)的有关要求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1.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(含1套原件),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。

2.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(含1套原件),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。

3.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,如有回避要求,选填。

4.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1套。

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,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,随纸质材料报送。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6月18日(周四)16:00前将交至科技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,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,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。提名书在附件手册中请自行按文件要求填报。附件三中为填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答,供申报人参考。

特此通知。

联系人:罗笛

联系电话:82099035

科技处办公室:综合楼410

    科技处

二○二〇年六月八日
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