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5-22
各有关项目负责人:
依据《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和《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学校将对近年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展开检查与验收工作,为做好此类项目的结题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材料报送
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6月11日(星期二)下午16:00前,将总结报告书、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(成果复印件、成果一览表)纸质版(一式五份)报科研处,电子版和5分钟答辩PPT发至科研处邮箱。PPT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、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经验分析、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等。支撑材料和结题报告胶装在一起,顺序为支撑材料(成果一览表、成果复印件)和结题报告。
二、答辩安排
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,所有科研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会议评审形式,有关时间、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准备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赵小棠
联系电话:82099030
邮箱:kyc@cupes.edu.cn
地址:综合楼410
附件:
科研处
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